257746287.gif 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上午在立法院公布數據顯示,今年度列管的榮民亡故後遺產沒人繼承,因而解繳國庫的款項、細軟,黃金部分有9公斤,台幣6億383萬餘元、外幣13萬餘美元、不動產199筆,總值約10億元,等於無償「奉獻」給國家。統計民國88年到99年亡故榮民交給國庫的款項,已有94餘億元。

 退輔會主任委員曾金陵上午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時透露,上述亡故無眷榮民遺產回饋國家的資訊。亡故榮民1年解繳給政府的黃金,竟高達9公斤,折算市值超過1200萬元。曾金陵在報告中表示,退輔會管理無人繼承或繼承剩餘的單身亡故榮民遺產,99年度己解繳國庫6億383萬餘元、黃金9000餘公克、外幣13萬餘美元、不動產199筆移交國有財產局。統計民國88年至99年累計亡故榮民解繳國庫的遺款,總計高達94億140餘萬元。官員私下說,快能辦一次花博了。

 單身老榮民若未留遺囑…根據退輔會的規定,單身榮民亡故後,會先整理他個人遺留的財產,如果生前沒有遺囑交代,會等無人認定後,再繳交國庫,如果有大陸親人申請認領,也有金額上限,不能全額領走亡故榮民遺產,大陸親友認領程序,也會經過嚴格的查證與文書驗證。不過,退輔會也會私下勸說,單身榮民生前規畫個人財產應該如何妥善處理,避免在亡故後處理起來比較繁雜。

新聞報導解析:

大陸地區人民繼承台灣人民遺產應檢附之文件概述:

EX:親屬關係公證書、委託台灣受託人的委託繼承公證書、大陸居民常住人口登記簿公證書、大陸居民身分證公證書....等等

提出繼承表示後,法院將審核身分後通知是否准予備查。如已收到法院發給准予備查通知,可以提出此通知向遺產管理人要求計算、交付遺產。依規定在台若無其他繼承人時,法定遺產管理人依被繼承人身分不同而有不同。現役軍人或退除役官兵之遺產管理人為國防部或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即如前開之報導:...會等無人認定後,再繳交國庫),其他被繼承人身分之遺產管理人則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如有應繳遺產稅或贈與稅時,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


若法院審核不符裁定駁回時,當事人不服裁定者,可在收到通知後五日內向原法院提出抗告,抗告狀中應載明不服之理由及證據救濟。 (轉載自海基會http://www.sef.org.tw/html/qa/qa3/qa36-1.htm

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大陸配偶若於已來台定居並在台設有戶籍,可依民法繼承之規定擁有繼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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