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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警方已依過失致死罪嫌追查單車騎士身分。

32歲皮鞋批發商,6日晚間騎機車返家途經板橋市防汛道路,與一輛白色腳踏車擦撞後倒地滑行,目擊者說,單車騎士事發後扶起單車離去,沒想到竟不治。

鑑識人員從死者機車右把手、右側車身發現黃色擦撞痕,研判事發之際單車應在機車外側,機車騎士可能於超越同向腳踏車時,兩車不慎擦撞。

證人事發當時開車經過,在對向車道目睹機車連人帶車滑倒,一輛白色單車騎士也倒地,連忙與母親下車協助阻擋車流,避免後車輾過;證人說,當時來不及攔下單車騎士,只見單車往浮洲橋方向離去。檢警昨天相驗,發現倒地時胸腹腔受創致命。

版主開示:

依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要負法律責任,但單車並非動力交通工具,「肇逃」並不構成「肇事逃逸罪」,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偵辦本案。依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要負法律責任,但單車並非動力交通工具,「肇逃」並不構成「肇事逃逸罪」,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偵辦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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