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一名就讀托兒所中班的六歲女童,疑因不會寫注音符號、跟不上同學進度,竟兩度遭老師捏傷身體,家長憤而向民代投訴;該名老師昨流淚道歉,否認故意捏女童,推稱是「小朋友皮膚太嫩了」,但已遭托兒所停職。家長表示無法接受,暫時不會讓孩子上學,中縣社會處已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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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管教
六歲傅姓女童母親昨在中縣議員吳富亭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控訴,她的女兒今年初去念豐原巿巧兒托兒所中班,四月二十八日她幫女兒洗澡時,發現女兒背部有多處瘀青,詢問才知是被老師捏的。園方先是否認,後來被暱稱「蘋果媽媽」的老師(正式名稱為「保育員」)李玉鳳才坦承,管教時不小心傷到她女兒,保證不再犯;她和先生念及是初犯才原諒。不料,前晚又發現孩子右乳有被捏傷的瘀青,讓人無法再容忍。
「已非體罰是虐待」
社會處昨天前往調查,巧兒托兒所仍不承認有體罰兒童。蔡智銘攝
傅母說,她詢問女兒時,女兒還低聲說:「因為不會寫,被老師捏,很痛!」傅母心疼地說:「女兒跟不上進度,也不能這樣體罰,而且老師體罰後,還要孩子回家不能告訴父母,實在很可惡!」傅父表示,不要求賠償,只盼不要再有小朋友受害。吳富亭則痛批:「這個老師太可惡!相關單位應查處。」《蘋果》昨赴該托兒所,賀姓主任否認老師捏女童,辯稱是「輕拍背部造成」;李玉鳳則對媒體聲淚俱下地說:「真的很不好意思,真的是情緒太激動了,我的手力氣又太大。」至於有無捏傷女童,則避重就輕說:「我只能說小朋友皮膚太嫩了,大人的話不會有傷痕。」園方表示,會先讓李玉鳳停職,也考慮不再續聘。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連續體罰孩童的老師,已不適合從事幼教,園方若知情不報,甚至威脅孩子不准聲張,更是幫兇,社會處不能坐視不管。兒福聯盟中區主任林武雄表示,幼稚園及托兒所學習程度不高,不需要用體罰方式來約束孩童,「捏到瘀青已不是體罰,而是兒虐!」
托兒所辯拉扯不慎
中縣社會處副處長劉宏忠說,該處已派人赴托兒所調查,園方聲稱,老師當時希望孩子精神集中,拉孩子上衣時不小心造成瘀青,將再訪視家長及女童後釐清責任,若確有體罰,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開罰六萬到三十萬元,施暴老師也要接受八到五十小時的親職教育。
孩子遭體罰處理方式及申訴管道
處理方式:
.立即就醫驗傷並拍照存證
.注意孩童是否出現過於安靜、哭鬧等情緒波動現象,或不自覺發抖等行為異常
.暫時讓孩子遠離遭體罰環境
申訴管道:
.教育部長民意信箱:email.moe.gov.tw/EDU_WEB/sendmail/send.php?open
.教育部申訴專線:0800-200885
.各縣市教育局處及社會局處
.人本教育基金會:申訴專線(02)23670151轉111 申訴信箱:hefpp@hef.org.tw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02)28350510
資料來源:兒福聯盟中區主任林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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