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目前遇到一個當事人因酒駕被判三月徒刑,案件確定後接到執行通知併附上<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聲請書表格乙份,
這個當事人心想易服罰金不過九萬元,執行報到當天就帶了九萬元準繳交國庫,不料執行書記官卻說:如果你要易科罰金一共是九萬二千元!
本所目前遇到一個當事人因酒駕被判三月徒刑,案件確定後接到執行通知併附上<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聲請書表格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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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第五三五號解釋要求警方不能隨機無理由的全面臨檢
警方常見以臨檢之名全面掃色情、酒測、路檢,在大法官解釋後,欠缺客觀合理情況的臨檢,民眾或業者可以向警方說「不」。只要行得正,走得穩,管他是半夜三更或白晝,警察都無權任意叫證件拿出來!
新竹市22歲朱姓男子騎機車撞「死人」,但未造成「傷亡」。 昨天凌晨他酒後冒雨騎機車返家,一頭撞進喪家在路旁搭建的靈堂,幸好無人受傷,他酒醒後嚇出一身冷汗,更發現往生者竟是友人的阿嬤;對於自己冒失撞「靈堂」,朱某很內疚,離開法院後,馬上趕回靈堂向往生者上香致祭。
一旁守靈家屬幸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