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左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第一項)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二項)……」依上開規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要件約有如下:
目前分類:宣告夫妻分別財產/如何辦理夫妻分別財產 (32)
- Jun 10 Sun 2012 11:03
依民法親屬篇之規定,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要件為何?
- Jun 09 Sat 2012 02:26
如何辦理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夫妻一方積欠債務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登記並登報公告有效嗎?
夫妻財產制,係規定夫妻相互間財產關係的制度,依照民法規定,夫妻財產制,分法定財產制及約定財產制二種,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契約就民法所定之約定財產制中選擇其一為夫妻財產制,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以契約廢止其財產制契約,或改採他種約定財產制
- Jan 04 Wed 2012 18:17
婚前債務是否得列入剩餘財產可扣除之債務?
潘躲拉於婚前積欠阿財嫂會款60萬及銀行二0萬
信用卡債務,於結婚後,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銀行二0萬
債務.潘躲拉先生生意失敗欠吳董120萬,潘躲拉婚後存款120萬及購置房屋乙棟價值600萬,
上例吳董可以向潘躲拉請求多少金額?
解說如下:
按夫或妻之一方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債務,
或以其婚前財產清償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除已補償者外,
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
應分別納入現存之婚後財產或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計算。
民法第1030條之2第1項所明定。
又婚前債務並非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之債務,
婚前積欠阿財嫂尚未清償之60萬元債務,
不得列入潘躲拉剩餘財產可扣除之債務。
然其以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銀行二0萬債務.
應納入現存之婚後財產,
(即上開法條中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債務)
所以....
- Jun 25 Fri 2010 06:54
銀行催債新招!代位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註:目前該法已修正....夫妻剩餘財產為專屬身分權,債權人不得代位請求,僅夫妻之間可以互相請求))
- Oct 06 Sat 2012 09:36
依民法親屬篇之規定,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要件為何?
(一)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左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第一項)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二項)……」依上開規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要件約有如下:
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間無論係因配偶一方死亡、離婚、婚姻無效、婚姻撤銷或改用其他財產制,均為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原因,而適用剩餘財產分配之規定。
- Apr 14 Sat 2012 09:31
債務人死亡,債權人是否可以主張請求對債務人之配偶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存在?(註:目前該法已修正....夫妻剩餘財產為專屬身分權,債權人不得代位請求,僅夫妻之間可以互相請求)
- Jan 06 Fri 2012 07:45
夫妻之一方於婚前積欠之債務,債權人可否向法院提出宣告夫妻分別財產?(註:目前該法已修正....夫妻剩餘財產為專屬身分權,債權人不得代位請求,僅夫妻之間可以互相請求)
- Jan 04 Wed 2012 18:02
退撫金與慰撫金之性質差異?何者可為婚姻關係中取得之婚後財產?
- Sep 04 Sun 2011 12:08
依民法親屬篇之規定,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要件為何?
(一)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左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第一項)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二項)……」依上開規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要件約有如下:
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間無論係因配偶一方死亡、離婚、婚姻無效、婚姻撤銷或改用其他財產制,均為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原因,而適用剩餘財產分配之規定。
- Sep 04 Sun 2011 12:06
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 Sep 03 Sat 2011 23:11
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 Sep 03 Sat 2011 23:07
依民法親屬篇之規定,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要件為何?
(一)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左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第一項)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二項)……」依上開規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要件約有如下:
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間無論係因配偶一方死亡、離婚、婚姻無效、婚姻撤銷或改用其他財產制,均為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原因,而適用剩餘財產分配之規定。
- Sep 03 Sat 2011 23:05
婚前債務可否列入剩餘財產可扣除之債務?
婚前債務可否列入剩餘財產可扣除之債務?
答:這個問題好簡單,想想!既然<婚前財產>並非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得之財產故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同理言之,<婚前債務>亦並非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之債務,若配偶婚前積欠尚未清償,當然是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可扣除之債務。
- Jul 18 Mon 2011 22:39
依民法親屬篇之規定,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要件為何?
(一)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左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第一項)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二項)……」依上開規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要件約有如下:
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間無論係因配偶一方死亡、離婚、婚姻無效、婚姻撤銷或改用其他財產制,均為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原因,而適用剩餘財產分配之規定。
- Jul 18 Mon 2011 22:38
依民法親屬篇之規定,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要件為何?
(一)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左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第一項)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二項)……」依上開規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要件約有如下:
- Jul 03 Sun 2011 12:01
婚前債務可否列入剩餘財產可扣除之債務?
婚前債務可否列入剩餘財產可扣除之債務?
答:這個問題好簡單,想想!既然<婚前財產>並非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得之財產故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同理言之,<婚前債務>亦並非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之債務,若配偶婚前積欠尚未清償,當然是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可扣除之債務。
- Jul 03 Sun 2011 10:48
婚前債務可否列入剩餘財產可扣除之債務?
- Jun 28 Tue 2011 09:45
宣告夫妻分別財產判決書(註:目前該法已修正....夫妻剩餘財產為專屬身分權,債權人不得代位請求,僅夫妻之間可以互相請求)
- Mar 05 Sat 2011 17:20
剩餘財產如何計價?
- 剩餘財產如何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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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一方如果用婚後財產清償結婚前所負的債務,雖然在計算可分配的剩餘財產價值時,該筆財產已經不存在,但還是需要將該筆款項列入現存的婚後財產中;如果是用婚前財產清償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的債務,雖然在計算時,也已經沒有該筆債務,還是可列入婚姻關係存續所負的債務計算剩餘財產。
另依民法規定,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的分配,而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該筆財產應追加計算為現存的婚後財產,而其價值計算則以「處分時」為準。
- Feb 26 Sat 2011 17:22
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註:目前該法已修正....夫妻剩餘財產為專屬身分權,債權人不得代位請求,僅夫妻之間可以互相請求)
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性質,雖曾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