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大一松菜與仍在就學中網友一大知相戀,後松菜生下一兒子。但不合分手,松菜獨自撫養兒子。一大知常藉著探望兒子的名義,騷擾松菜和父母一家。
某日,晚上十點多,一大知突然跑到松菜家門外敲門說要看兒子,松菜父親怕吵到鄰居,便開門叫一大知進來說清楚,一大知要嫁他,春玉父親叫一大知出去,一大知拒絕,還不讓關門;兩人扭打後,春玉父親終於把一大知推出門外。誰知數日後,卻收到法院傳票說一大知告他殺人未遂、公然侮辱及恐嚇等,松菜應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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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有兩個問題,一個是非婚姻中出生的子女法律地位、權益及探視;一個是探視的行使方式。
對非婚生子女,生母地位因分娩事實而確認,但生父地位要透過法律上「認領」的程序才能確立。原則上,監護權人由生母任之;但生父、母仍可協議如何分擔監護權義及行使方法,譬如子女和誰住,誰付多少費用。一大知很顯然因為仍在就學中,無力分擔兒子任何費用及撫育責任。
另外探望兒子的方式,也沒有和春玉達到共識協議。如果一大知要進一步主張,應向法院起訴請求認定探視的方式,而不是任意造訪騷擾。如果一大知行為過於無理,松菜可向法院申請家暴令禁止一大知的騷擾。
探視子女的方式,應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雙方同意來決定;未經邀約深夜造訪,已有騷擾之嫌,所以一大知在松菜父親要他出去,並且不讓松菜關門時,一大知已涉侵入住宅、妨礙自由等罪責嫌疑,所以縱使把他推出門外,也屬正當權利行使;在這過程,一大知即使有些小傷,松菜父親亦可主張「正當防衛」。
一大知所告的殺人未遂、公然侮辱及恐嚇罪均遭地方法院檢察署不起訴處分。但有一點應說明,在我國法院實務界對「正當防衛」看法仍很保守的狀況下,松菜父親當時可考慮報請警察處理,以免事後奔走法院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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